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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消费品

手机、化妆品、服装、体育用品、汽车零部件以及世界其他日用品消费都在持续迅猛的发展,随着许多公司规模的扩大,为了能更好的满足市场的需求,开始积极地生产高效、绿色、智能和健康地产品。从大型企业到初创型公司,每天都会有成千上万的新产品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被发明和创造。保护这些有潜在知识产权的产品成为了公司以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和必备方法。北京东方亿思的律师在保护日用消费品的知识产权方面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我们了解每一个公司都想要得到快速发展的需求,并且希望创造出更高质量的新产品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对此,我们也能非常理解每一个著名品牌的新产品都希望得到更好的品牌保护和创新保护。

北京东方亿思从事了许多高质量的案例,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我们的服务有:

  •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所有科技领域的专利授权。
  •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专利复审委员会为客户的无效专利进行抗辩和质疑。
  • 在人民法院诉讼声明专利权。
  • 专利信息咨询服务包括可专利性检索、专利无效搜索、防侵权检索、侵权调查、尽职调查、识别和跟踪潜在竞争对手动向。
  • 商标许可搜索
  • 商标授权、行使和诉讼。
  • 商标战略布局咨询
  • 域名争端和有效行使
  • 版权登记和有效行使

我们丰富的业务经验涉及不同领域的日用消费品,包括以下:

  • 衣服、鞋、配饰
  • 汽车、摩托车、汽车配件
  • 书籍出版
  • 家用电子产品和软件
  • 化妆品
  • 食品和饮料
  • 家用电器
  • 媒体和娱乐设施
  • 药品

我们的客户

  • 美国领先跨国速食企业
  • 日本领先跨国数码影像技术和解决方案提供商
  • 日本领先跨国电子企业
  • 日本领先跨国信息技术企业
  • 日本领先信息通信技术企业
  • 日本领先跨国高科技办公信息系统技术企业
  • 美国领先跨国多元化产品制造企业
  • 美国领先跨国时尚品牌
  • 德国领先跨国家电集团
  • 美国领先跨国办公产品、服务提供企业
  • 韩国领先跨国化妆品集团企业
  • 韩国领先跨国新概念密封容器制造企业

联系我们

张妍

合伙人
T +86-10-85189318 O 北京
  • 东方亿思荣登“2017知识产权之星商标业务排行榜”第二梯队

    2017-02-15

    近日,国际权威知识产权媒体《知识产权管理》(MIP)公布“2017年度中国商标业务排行榜”榜单,Beijing East IP凭借雄厚实力,在“商标授权”、“商标诉讼”两大评比类别中均居中国区第二梯队。这是继2016年Beijing East IP首次参选被评选进入第二梯队之后,再次入选第二梯队。

  • 在先商号的保护可延及其商誉的影响范围

    2017-01-18

    根据当事人的上诉主张,本案二审争议的焦点是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在“钱包、背包、公文包”商品上是否损害孤星公司的在先商号权益,应否被核准注册。

  • 中国专利案件分析2015 — 儿童牙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

    2015-04-29

    “重复诉讼”涉及“一事不再理”原则。“一事不再理”原则是一项在民事法律实务工作中经常会触及到的重要原则,也是符合公平和效率两大民事诉讼基本价值目标的重要制度。该原则起源于古罗马法中关于“诉权消耗”的法理和制度。所谓诉权消耗,是指所有诉权都会因诉讼系属而消耗,对同一诉权或请求权,不允许二次诉讼系属。即对同一案件一旦诉讼系属后,就不能再次就这一案件提出诉讼请求。

  • 中国专利案件分析2015 — 餐具用贴纸侵权案

    2015-04-08

    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中,存在一定数量的跨类抄袭或模仿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做法。本案中的涉案专利与被诉侵权产品属于种类不相同也不相近的产品,而确定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相近种类产品是判断被诉侵权产品是否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的前提,如果产品种类既不相同也不相近的话,则无需进行相同和相近似比较就可以得出不侵权的结论。

  • 中国专利案件分析2014 — 无水银碱性钮形电池无效案

    2014-11-12

    在评价一项权利要求的新颖性、创造性时,首先需要确定该项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1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因此,在确定一项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时,应当站在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角度从整体上理解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必要时结合说明书和附图对权利要求进行解释,以确定权利要求所保护的范围。在无效案件中,对权利要求中技术特征的解释,往往关乎权利要求与对比文件相比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从而影响到涉案专利被维持还是无效。

  • 中国专利案件分析2014 — 武术地毯侵权案

    2014-10-15

    本案的亮点在于明确了对权利要求的解释应当符合发明目的的基本原则 - 获得保护的发明创造以技术方案的形式通过文字记载在权利要求书中,权利要求书作为确定保护范围的依据的法律文件向公众进行公示,以使公众能够准确了解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从而在其运用相关技术时规避侵权风险。但是,受制于文字本身的表达局限性,无论人们对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进行怎样的润色、修饰,总会存在人们不能清楚理解文字所表达的技术方案的情况。当存在上述问题的权利要求发生侵权纠纷时,就会出现权利人、被控侵权人或法院对同一项权利要求存在不同理解的情况。因此,合理界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是进行专利侵权判定时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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