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亿思遍布中、美、欧、日的近200人的知识产权专业团队,为包括国内外初创公司以及跨国财富500强企业的各行业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
East IP 很高兴地宣布,随着两个新团队的正式加入,其商标和知识产权执法业务得到进一步扩大。两个新团队分别是由Joe Simone(谢西哲)创立的市场领先的知识产权公司香港SIPS团队以及由黄静文律师领导的包括六名合伙人在内的36人团队,该团队曾在一家中国顶级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工作。
潮涌湾区,风正扬帆。East IP非常高兴地宣布,何华玲律师与凌美施律师近期以合伙人身份加盟East IP广州办公室(其执业关系迁移及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这将有力提升East IP在知识产权诉讼、涉外维权及品牌保护领域的综合服务能力,为区域办公室的业务发展注入新力量,是East IP为深化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布局、加码广东法律服务市场的重要举措。
近日,东权代理的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等(下称“原告”)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被告”)AI“文生视频”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原告胜诉。
春节刚过,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亿思”)传来喜讯:公司荣获客户宁德时代授予的A级代理机构荣誉证书。这一殊荣的颁发,标志着东方亿思在知识产权服务领域的卓越表现和专业能力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摘要:本文是一篇缅怀文章。逝者是一位令人尊敬的长者——国际知名的法律学者、教授柯尼什先生(William Rudolph Cornish)。作者在英国留学期间,曾与柯尼什教授有过一段时间不长的直接接触。文中记述了与科尼什教授交往中一些生动有趣的故事。对于知识产权,柯尼什始终从根本上进行切入,认为知识产权不过是保护具有商业价值的想法和信息的利用,它最终的落脚点是“市场份额”(market share)或“市场地位”(market position),并对新技术,特别是人工智能的兴起对知识产权理论的挑战,做出清楚的预见。
中国知识产权新闻
业务小知识
在社交媒体高度发达的今天,微信朋友圈已成为企业和个人展示产品的重要窗口。然而,朋友圈里的一张产品图,能否直接作为专利无效宣告中的“现有设计”?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3)最高法知行终1229号[1]判决中给出了明确的裁判规则:微信朋友圈不当然属于专利法上的公开领域,其公开性的认定需综合考量平台机制、商业属性及举证责任分配。
近年来,人工智能大模型(AI Large Models)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其在专利检索、分析中的潜力备受关注。然而,AI生成内容(AIGC)在专利审查中的法律地位及其作为证据的证据能力,已成为亟待解决的争议问题。
2026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就“宇树机器狗”案作出终审判决((2026)最高法知民终96号),明确认定专利权人在竞争对手IPO处于监管问询、更新招股说明书的关键节点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构成恶意诉讼。该判决进一步厘清了中国法院认定“恶意诉讼”的裁判逻辑。尽管该判决并非指导性案例,但其裁判思路对各级法院审理同类案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也为市场主体在知识产权维权与防御中提供了清晰的合规指引。
为依法惩处严重侵害知识产权行为,严格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最高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20日正式发布《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法释〔2026〕7号) 。该《解释》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72次会议通过,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原2021年出台的相关解释同步废止。新解释针对知识产权司法实践中适用惩罚性赔偿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细化完善了法律适用标准,旨在增强司法可操作性,统一裁判尺度,为市场提供明确的行为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