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亿思遍布中、美、欧、日的近200人的知识产权专业团队,为包括国内外初创公司以及跨国财富500强企业的各行业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
摘要:本文是一篇缅怀文章。逝者是一位令人尊敬的长者——国际知名的法律学者、教授柯尼什先生(William Rudolph Cornish)。作者在英国留学期间,曾与柯尼什教授有过一段时间不长的直接接触。文中记述了与科尼什教授交往中一些生动有趣的故事。对于知识产权,柯尼什始终从根本上进行切入,认为知识产权不过是保护具有商业价值的想法和信息的利用,它最终的落脚点是“市场份额”(market share)或“市场地位”(market position),并对新技术,特别是人工智能的兴起对知识产权理论的挑战,做出清楚的预见。
关于发布《在京国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名录》和《北京市具有较强国际知识产权服务能力的本土机构名录》的通知
新春伊始,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东权律师事务所再传喜讯。日前,在由强国知识产权论坛组委会和北京强国知识产权研究院共同的主办“洞察趋势•照进未来——2019强国知识产权论坛新春分享会暨服务业颁奖典礼”活动中,来自东方亿思/东权事务所的赵琳律师凭借卓越表现,荣获年度十佳互联网律师殊荣。
网络上流行一句话,说是新闻得对比着看。如果把近期宣判的“IPHONE”案和“facebook”案放在一起研究,确实有点意思。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face book”商标异议复审案做出二审判决,认定申请人注册“face book”的行为具有明显的复制、抄袭他人高知名度商标的故意,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有损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据此,北京高院二审维持了一审要求商评委撤销核准注册的裁定、并重新作出裁定的判决,“FACEBOOK”商标拥有人美国菲丝博克公司胜诉。
作为目前全球最大的硬盘制造商之一的美国希捷科技公共有限公司(下称希捷公司),日前遭遇了一场商标侵权纠纷。因认为希捷公司及该公司旗下子公司和“希捷”移动硬盘代理商生产销售的“FreeAgent”系列移动硬盘侵犯其“FREEAGENT”注册商标专用权,广东省自然人杜某将上述公司诉至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日前,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杜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