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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 & 半导体

北京东方亿思从创办初期就开始与许多电子、半导体以及相关领域的跨国大型企业合作,协助获取和保护他们在中国的知识产权。凭借在知识产权行业超过十余年的实践经验,我们的律师可以很好地为软件和信息咨询科技方面的客户提供全面的咨询服务,这些服务包括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人民法院的专利申请、专利战略管理、专利有效性挑战、以及专利诉讼业务。另外,我们为客户提供及时并且有效的知识产权咨询服务,运用来自美国、日本、以及中国的各种数据库进行防侵权检索、侵权调查搜索、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知识产权监控。

我们的律师在法律和科技领域里均有专业背景,并且曾任职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大型企业工程师、企业内部专利律师,因此在知识产权业务上有着非常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们获得了在电力工程、计算机科学、以及其他工程或者科技领域里的高等学位,并且大多是毕业于世界一流学府。基于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我们的律师在软件和信息科技相关领域里可以为客户提供切实可行的专利保护方案,并且防范问题进一步发生。

北京东方亿思处理过许多高质量案件,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我们的服务包括:

  •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获得对所有领域专利的授权
  • 代表客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专利无效请求进行抗辩
  • 在人民法院主张专利权并提起诉讼
  • 在人民法院代表客户进行侵权抗辩
  • 专利信息咨询包括:可专利性检索、专利有效性检索、防侵权检索、侵权调查、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知识产权监控、识别潜在竞争对手。
  • 商标查新检索
  • 商标授权、商标行使、商标诉讼
  • 商标战略咨询
  • 域名争端和行使
  • 著作权登记和行使

代表客户

  • 中国领先电子游戏开发和运营企业
  • 美国领先电子商务竞标平台
  • 美国领先电子财务平台
  • 美国领先跨国计算机软件企业
  • 美国领先跨国科技企业

无线通讯

无线通讯设备企业在90年代初期预见了中国未来爆炸性的成长,促使中国在相关科技方面的快速发展。北京东方亿思也自成立之初起便开始代表许多大型跨国无线通讯设备企业。我们的律师有无线通讯领域里的专业背景,能够很好地根据客户的发展需求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战略意见,即使在面对强有力的市场竞争时,也能稳固客户的市场地位。

代表客户

  • 美国领先跨国网络设备技术公司
  • 中国领先跨国通讯设备公司

半导体和集成电路

半导体是所有现代电子行业的核心。由于中国在电子市场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成为了半导体企业在获取更大利益的有效途径之一。为了使客户的利益得到最大化,我们所聘用的律师大部分来自世界的顶尖学府,并且获得了专业学位。我们的律师了解半导体尖端的本质、关注最新潮流并熟悉半导体在中国、美国、日本以及欧洲最新的发展趋势。他们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可以为我们向客户在知识产权的所有领域里提供全面的分析和建议。我们的服务包括:模拟和数字电路设计、高速串行总线集成电路、半导体制造和加工专利、基带处理器、挥发性和非易失性内存、逆变器、调节器、半导体结构和集成流程、复杂的混合信号集成电路、以及探索或测试技术。

代表客户

  • 中国领先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 日本领先跨国半导体企业
  • 美国领先跨国半导体企业
  • 日本领先跨国半导体以及其配件测试系统企业
  • 美国领先跨国半导体测试应用研发企业
  • 英国领先跨国半导体知识产权提供商

联系我们

林强

专利部门经理
T +86-10-85189338 O 北京
  • 技术效果畅谈

    2016-03-10

    技术效果作为技术方案的三要素之一是专利申请和审查工作的重要内容。由于专利申请、审查实践的复杂性和技术方案的多样性,技术效果展现出内涵丰富、立体的、多角度、多层次的综合特质。本文对在专利申请和审查实践中出现的十一对技术效果进行梳理和探讨,以期获得对技术效果的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并据此提出了六大建议,这些建议有助于申请人撰写一份高质量的专利申请书,有助于申请人正确理解对比文件和审查意见通知后作出高质量的意见陈述书,从而显著地提升专利申请质量。

  • 中国专利案件分析2015 — 电缆侵权案

    2015-02-11

    专利权是一种法定权利
    【案例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12月18日作出的(2012)民申字第197号民事裁定书】: 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了专利权的效力。该条总地规定了专利权能够获得何种程度的法律保护,以及构成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的条件。在专利许可的情形中,专利权人如果需要在上述法律明确规定之外约束被许可人,则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 中国专利案件分析2015 — 一种GSM/CDMA双模式移动通信的方法专利侵权纠纷案

    2015-02-04

    司法鉴定在专利侵权诉讼中的适用 - 鉴定结论是鉴定机构出示的具有专业技术含量的书面证据,其证据本身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证明力通常高于其他的民事证据。尤其是对于知识产权诉讼中的专利侵权诉讼而言,鉴定结论往往是查明复杂技术问题的必要手段之一,从而成为法官审理案件的重要参考依据,在某种程度上甚至会影响审判结论。

  • 中国专利案件分析2015 —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2条依职权审查的首次运用

    2015-01-28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2条第2款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之前,无效宣告请求人撤回其请求或者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终止。但是,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决定的,不终止审查程序。

  • 中国专利案件分析2015 — 保油装置无效案

    2015-01-14

    技术方案是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的集合。技术手段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的。在评价发明创造时,尤其是在评价一项权利要求的创造性时,通常采用标准的三步法。然而,有一种偏差是忽略了发明创造是一个有机整体,把权利要求分割成支离破碎的部分,分别评价。这种评价方式是不合适的。在该案中,最高法强调了应当从整体上对发明创造进行评价。

  • 中国专利案件分析2014 — 可更换液晶显示卡的装置

    2014-12-03

    等同特征,是指与权利要求所记载的技术特征相比,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想到的技术特征。在判断被诉侵权产品是否构成等同侵权的判定中,应当对手段、功能、效果以及是否需要创造性劳动依次进行判断。只有这四者都满足上述条件时,才能够判定为等同特征。

  • 中国专利案件分析2014 — 防电磁污染服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

    2014-11-19

    对于权利要求存在明显瑕疵导致权利要求的范围不清楚的情况下,如何界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以及权利的行使等问题,此案给出了法院的明确态度。最高法院明确指出:准确界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构成侵权的前提条件,对于无法清楚界定保护范围的专利权,不应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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