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亿思遍布中、美、欧、日的近200人的知识产权专业团队,为包括国内外初创公司以及跨国财富500强企业的各行业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
李律师获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13年加入本事务所,代理思科、GEA、Salesforce等科技、工业、户外等领域的财富500强公司、跨国公司及新兴公司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处理过数百件商标授权确权案件,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参与过数十件商标行政诉讼,并处理过域名投诉以及其他知识产权相关领域案件。
主要工作语言:英语、汉语(母语)
商标
著作权
域名
代理美国Refinery 29公司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无效宣告行政纠纷中胜诉。一、二审法院均判决推翻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支持权利人的在先著作权
代理美国思科公司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思科SIKE””商标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中胜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认定Cisco公司核定使用在“网络通讯设备”上的“思科”注册商标构成驰名商标;
代理德国GEA公司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异议复审行政纠纷中胜诉。法院推翻了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突破了区分表,考虑了商品在用途、功能、原料、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的关联性,认定商品构成类似;
代理美国思科公司在中国的商标维权事宜,包括商标异议、商标无效、实地调查、律师函、工商投诉、网络维权等;
代理多个行业领域的多家不同公司在域名争议中获得有利裁决。
2013年至今, 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东权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律,硕士学位
曲阜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