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亿思遍布中、美、欧、日的近200人的知识产权专业团队,为包括国内外初创公司以及跨国财富500强企业的各行业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
袁律师获得北京理工大学民商法法学硕士学位。2014年加入本事务所,代理Facebook、Instagram、Oculus、Tommy Bahama等互联网、科技、金融、时尚等领域的500强公司、跨国公司及新兴公司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处理过数百件商标授权确权案件,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等法院代理过数十件商标行政诉讼和商标侵权诉讼,在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的代理十数件域名投诉以及网络平台投诉、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等其他知识产权相关领域案件。
主要工作语言:英语、汉语(母语)
商标
著作权
域名
代理美国Facebook公司在针对第6类、第9类、第24类、第26类、第33类、第42类等多个类别上、由不同主体申请的抢注商标的无效宣告行政纠纷中胜诉。通过众多行政诉讼案件,帮助Facebook在诉讼阶段获得法院对其知名度、中英文商标对应关系等事实的认可。
代理美国Facebook公司通过提交引证商标所有人同意信、针对引证商标发起行动、质疑引证商标所有人主体状态等多种手段在北京知产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取得驳回复审案件胜诉,帮助Facebook取得多个新品牌商标注册;
代理美国Instagram公司在驳回案件中获得胜诉,帮助Instagram取得在核心类别上的注册;
代理美国Tesla公司在驳回案件中获得胜诉,帮助Tesla取得在核心类别上的注册;
代理多个行业领域的多家不同公司在域名争议中获得有利裁决。
2014年至今, 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东权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
北京理工大学,民商法,硕士学位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