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亿思遍布中、美、欧、日的近200人的知识产权专业团队,为包括国内外初创公司以及跨国财富500强企业的各行业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
尹律师2011年至2016年在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担任商标审查员,主审各类商标行政案件5000余件,参与商标行政诉讼300余件,2013年、2014年、2015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办案能手”称号。尹律师于2016年10月加入本事务所,负责国内外跨国公司和新兴初创企业在中国的商标授权确权、诉讼业务,以及国内公司海外商标业务,主要服务客户有美国席梦思、德国博西家电、德国依格博格曼、日本精工爱普生、日本积水化学、日本JVC、韩国乐扣乐扣、宁德时代、同方威视、美图秀秀、昂宝电子、齐碳科技等
主要工作语言:英语、汉语(母语)
商标
著作权
不正当竞争
1. 代理韩国乐扣乐扣公司(Lock&Lock)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无效宣告行政案件中胜诉。一、二审法院均维持了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成功宣告无效恶意抢注商标。
2. 代理同方威视公司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驳回复审行政案件中胜诉。二审法院推翻了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和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商标不近似和商品不类似,帮助当事人获得商标注册。
3. 代理美图公司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驳回复审行政案件中胜诉。二审法院推翻了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和一审法院的判决,帮助当事人主要商标”美图“获准注册。
4. 代理孤星全球有限公司(Lonely Planet)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无效宣告行政案件中胜诉。一审、二审法院推翻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认定商标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情形和商标构成近似情形,成功宣告无效抢注商标。
5. 代理德国依格博格曼在江苏省中级人民法院商标行政处罚案件中胜诉。法院判决维持行政机关对另一方商标侵权当事人的处罚决定。
6. 代理日本NOK公司在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商标不正当竞争案件中胜诉。法院认定NOK为驰名商标,判决侵权赔偿100万人民币。
2016年10月至今, 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东权律师事务所
2011年10月至2016年9月,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商标专业委员会委员
执业律师
安徽财经大学,经济法学,硕士学位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