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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权代理全国首例AI“文生视频”著作权侵权案获得胜诉判决

2025-03-06

近日,东权代理的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等(下称“原告”)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被告”)AI“文生视频”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原告胜诉。

本案中,被告在其“度加”软件中提供“AI一键成片”功能,未经授权即将原告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热播剧《庆余年》剪切成3-7秒的短视频素材,存储至其服务器上向用户提供。用户输入需求文字后,点击“一键成片”,即可生成由上述素材组成的视频,并可以发布到被告运营的百家号平台。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涉案作品素材片段属于视听作品的组成部分,具有独创性,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被告将之上传至其服务器,使公众能够自主获得的行为已落入信息网络传播权控制范围,被告构成直接侵权。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原告80万元。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度加”软件素材库的短视频素材长期保存在其服务器,可供不特定用户随时随地获取,符合著作权法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构成要件,被告构成直接侵权,维持原判。

据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报道,这是全国首例AI“文生视频”著作权侵权案。在全国首例AI“文生视频”案中,两审法院均认定被告构成直接侵权(而不仅仅是间接侵权),使得本案更具典型意义。

人工智能不断引发新型、前沿、疑难法律问题,对律师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东权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研究人工智能产品的技术模式、商业模式,结合著作权法的基本规定、基本原理进行具体分析,并结合人工智能产品的特点和难点设计专业的取证方案。诉讼过程中,双方就大量前沿技术问题和法律问题展开了多轮激烈交锋。最终,东权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论证和完备的证据组织,成功争取两审法院均认定被告构成直接侵权,并获得较高数额的判赔结果。

未来,东权律师将依托团队在人工智能领域积累的前沿实操经验,发挥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专业能力,持续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支持,助力客户在人工智能合规、诉讼等领域行稳致远。

东权合伙人蒋强律师、律师张天浩、祝南頔等为本案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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