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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4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中国政府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审批登记、执法、机制和能力建设、宣传、教育培训、国际合作等方面均取得显著进步。

一、制度建设

2014年,各知识产权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政策体系,制度建设取得新成绩。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工作,《著作权法》、《专利法》以及《专利代理条例》的修订工作按照年度立法计划安排有序推进。修改后的《商标法实施条例》 于2014年4月29日由国务院公布,于2014年5月1日起实施。

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专利法(修订草案)》的审议准备工作;就《职务发明条例(草案)》广泛征求意见;修改《专利审查指南》,将图形用户界面纳入外观设计保护范围;起草《专利费用减缴办法(修订草案)》、《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撤销审查办法 (草案)》;修订《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藏办法》;评估《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等规章实施情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下发《关于执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确保修改后《商标法》与 原《商标法》的顺利过渡衔接;修订发布《商标评审规则》、《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等配套措施;制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网络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指引》、 《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标准规范指引》,出台《网络交易管 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加快推进网络市场监管规范建设。

国家版权局协助推进《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及有关法规修订工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中国政府《视听表演北京条约》 批准书;颁布《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新闻出版(版权) 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规范。

农业部起草了《农业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2015—2020研制规划》;组织审定橡胶树等11个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发布43个植物新品种测试农业标准;将30个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列入国家标准计划;印发《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若干问题的说明》。

国家林业局印发《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办法》;制定《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审查规则》;组织编制12项林业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进一步规范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和审批工作。

文化部制定下发《文化市场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推动信息公开。

海关总署出台《海关依法公开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实施办法(试行)》,对案件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予以细化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修改并重新发布《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发布《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关于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起草并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颁布《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等危害药品安全涉嫌犯罪的行为在实体上的认定标准。

二、审批登记

2014年,中国知识产权审批登记数量平稳增加,审查质量和工作效率显著提高,审批登记工作再上新台阶。

专利申请受理量平稳发展。全年受理专利申请236. 1万件,与上年度基本持平。其中,受理发明专利申请92.8万件,同比增长 12.5%;受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86.8万件,同比下降2.7%;受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56. 5万件,同比下降14. 4%。

专利审查能力进一步増强。全年审结专利申请约189万件,同比增长16.4%。其中,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分别为 43.1万件、92.5万件和53. 3万件。专利审查周期稳中有降,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周期和实用新型专利审查周期分别缩短为21. 8个月 和3. 5个月,外观设计专利审查周期控制在3.7个月。全年共授权发明专利23.3万件,同比增长12. 3% ;授权实用新型专利70.8万件,同比增长2.2%;授权外观设计专利36.2万件,同比下降 12.3%。截至2014年底,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19. 6万件,同比增长15.7%。

全年共受理依据《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的国际申请26169件, 同比増长14. 2%;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80601件,同比增 长9.5%,其中发明专利申请79612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989件。

全年共受理复审请求24452件,同比增长29. 9%;受理无效宣 告请求3422件,同比增长16. 8%。收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1838件,予以公告并发出证书1553件。

商标申请受理量持续显著增长。全年受理商标注册申请达 228.54万件,首次突破200万件大关,同比增长21.47%,连续13 年位居世界第一;受理商标异议申请43398件,同比增长25.19%; 受理商标续展申请139134件,同比增长16.6%;受理变更商标注册事项申请172380件,同比减少2.74%;受理商标转让申请 119908件,同比增长5.77%;受理商标注销、撤销申请30233件, 同比增长41.18%;办理商标质权登记申请758件,质押商标8721 件,帮助企业融资519亿元,同比增长29%。截至2014年底,我国累计商标注册申请量1552. 67万件,累计商标注册量1002.75万件,商标有效注册量839万件,继续保持世界第一。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量继续平稳增长。2014年,国内申请人提交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2140件(一标多类),位列马德里体系第七位,累计达1.86万件;外国申请人指定我国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20309件,继续位居马德里体系第一位,累计达 20.89万件。

商标注册审查工作成效显著,商标平均审查周期缩短至9个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全年共审查商标注册申请 242.64万件,同比增长70.32%;办理商标续展申请116760件,同比减少4.83% ;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事项申请150736件,同比减少 17.17% ;办理商标转让申请138200件,同比增长20.59% ;注销、 撤销注册商标65575件,同比减少46.87%;审核马德里领土延伸申请50562件,同比增长18. 29%。

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注册保护工作持续加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全年共核准注册和初步审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507件,同比增长16.3%。截至2014年底,累计注册和初步审定地理标志商标2697件,其中外国在我国注册和初步审定的地理标志商标达到81件,累计核准注册农产品商标168.9万件。

商标评审工作进展顺利。全年新受理商标评审案件8.78万件, 其中驳回复审案件7.74万件,复杂案件1.04万件,评审案件申请量继续保持高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结评审案件共11.6万件,其中审结驳回复审案件8.6万件,审结复杂案件3万件。

著作权登记工作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全年著作权登记量达 121.13万件,同比增长19.97%。其中,作品登记992034件,同比增长17.39%;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218783件,同比增长 33.12%;著作权质权登记496件,涉及主债务金额262543.1万元。

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受理量再创历史新高。全年受理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1772件,同比増长33%;完成初步审查1536件,授予品种权827件;受理国内企业申请932件,同比增长51%,比国内科研单位申请量多56%。累计受理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 13483件,授予品种权4845件。全年新受理申报产品211个,新公示农产品地理标志229个;新公告颁证产品213个,全国累计公告颁证产品1588个;形成《全国地域特色农产品普查备案名录》初步资源6839个。

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受理量持续增长。全年受理林业植物新品种申请254件,授权169件;累计受理申请1515件,授权827 件;全年共受理国外申请11件,国外申请总量累计达242件。全年完成5批211个新品种权申请的初步审查,组织完成119个申请品种的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专家现场审查。全年完成32个申请品种测试。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数量增长迅速。海关总署全年受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7003件,同比增长10.3%。其中核准备案5306件,同比增长11%;手机用户注册1973件,审核通过 1739件。受理备案注销申请近600件。

三、执  法

2014年,中国持续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国务院工作部署,推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侵权假冒现象有所减少,执法司法效率提髙,舆论反映更加积极正面。行政执法机关立案查处案件17.8万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389个; 案件办结率83%,同比提高17%。公安机关侦破涉嫌犯罪案件 28280件;检察机关批捕9415件、起诉18789件;审判机关审结 18020件;起诉和审结案件数同比分别增长32%和52%。

1、司法保护

2014年,全国各级司法机关依法履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责,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司法公开,强化司法宣传,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

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加大保护力度。全国地方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95522件,审结94501件,同比分别增长7.83%和7.04%,一审结案率为87.76%。其中,新收专利案件9648件,同比増长4.93% ;商标案件21362件,同比下降 8.21%;著作权案件59493件,同比增长15.86%;技术合同案件1071件,同比增长12.86%;不正当竞争案件1422件(其中垄断民事案件86件),同比增长9.22%;其他知识产权案件2526件, 同比增长0.48%。全年共审结涉外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716件,同比增长0.11%;审结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426件,同比下降11.8%。全国地方人民法院全年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 13760件,审结13708件,同比分别增长15.08%和18.65%。新收再审案件80件,同比增长6. 67%;审结94件,同比下降2.08%。 最高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36件,审结339件(含旧存),其中新收申请再审案件268件,审结271件。

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国地方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9918件,审结 4887件,同比分别增长243.66%和68.46%。其中,新收专利案件 539件,同比下降22. 67%;商标案件9305件,同比上升330.59%;;著作权案件I2件,同比增长300% ;其他案件62件,同比增长 148%。全国地方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行政二审案件2435件,审结2118件,同比分别增长63.42%和41.58%。最高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45件,审结151件。

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加大对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国地方人民法院审结涉及知识产权的刑事一审案件10803件,同比上升17.27%;审结涉及知识产权的刑事二审案件521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13904人,其中有罪判决13903人。在审结案件中,以侵犯知识产权罪判处案件4180件,生效判决人数 6959人;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涉及侵犯知识产权)判处案件3154件,生效判决人数4474人;以非法经营罪(涉及侵犯知识 产权)判处案件1308件,生效判决人数2210人;以其他罪名判处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166件,生效判决人数261人。

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驾护航。批捕起诉方面,全年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924件、4 859人,起诉5156件、8834人;批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6217件、9051人,起诉13244件、20104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对办理侵权假冒犯罪案件的指导协调,对“河北省石家庄刘伟等系列制售毒豆芽案”等89起假劣食品、药品、农资的重大案件予以挂牌督办。

诉讼监督方面,全国检察机关全年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3545件、4361人,公安机关立案3228件、402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涉嫌犯罪案件832件、107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侵犯知识产权涉嫌犯罪案件99件、151人。

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面,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将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的侵权假冒案件作为重点之一。全国检察机关在食品药品领域监督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1758件、2103人,监督公安机关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涉嫌犯罪案件立案1112件、1415人。

公安部坚定履职,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工作力度,服务我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继续组织全国公安机关承接“亮剑”、“破案会战”、“打假行动”等全国性专项打假经验,突出打击重点,紧密围绕危害群众健康安全、妨碍创新驱动发展的制售假冒伪劣“名牌产品”问题,重点打击影响农村和基层群众生产生活的犯罪、威胁地方支柱行业和企业的犯罪、利用互联网实施的犯罪以及跨区域、跨国跨境的犯罪等四类犯罪,重点督办143起重大案件,形成强大打击威势。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网上打假行动,对互联网知识产权犯罪展开全覆盖、毁灭性打击。全国公安机关全年破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28280起,抓获犯罪嫌疑 人32629名,涉案总价值177. 9亿元。

公安部强化战役攻坚,持续掀起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高潮。全年认定全国发起的集群战役426起。浙江、湖北、河南、广东、福建、云南等地公安机关成功开展“903”行动收网战役,联合对非法拼装烟机这一假烟犯罪源头环节进行集中清剿,破案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2名,涉案价值4000万余元,烟机缴获量系历年打击假烟犯罪之最。围绕“视觉Vision运动空间”网上销售假冒品牌运动服装案,山东、广东、广西、福建、吉林等地公安机关成功发起集群战役收网行动,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3处,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缴获假冒“NIKE”、“ADIDAS”等品牌的运动服装、鞋5.6万余件(双),涉案价值1.3亿元,彻底摧毁一个涉及全国12省17市以及哥伦比亚、越南、波兰、非洲等国家(地区)的特大制售假冒运动品牌鞋服犯罪网络。

2、行政执法

2014年,全国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推动建立行政执法队伍,强化行政执法监管,不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印发《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推进电子商务领域及“护航”专利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全年受理专利纠纷案件8220件,同比增长62.6%;查处假冒专利案件16259件, 同比增长45.5%;办案总量达到24479件,同比增长50.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继续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后组织相关地方工商局对各地反映侵权较为普遍和严重的“金城及图”、“青蛙王子及图”、“维多利亚的秘密”、“完美芦荟胶”、“中国黄金”、“松板”、“赣南柑橘”、“陕汽重工”等商标案件进行查处;指导各地坚持集中整治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开展保护南京青奥会标志专项行动,查处侵犯青奥会相关知识产权案件365件。全国工商系统全年共查处侵权假冒案件6.75万件,案值9.98亿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007个;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55件,涉案金额4. 8亿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红盾护农”、“红盾网剑”等专项行动。以汽车、家电、家 具、旅游、建材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查处大批仿冒、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案件,以网络销售假冒电子产品、儿童用品、汽车配件等为重点施以重拳打击。全年共查获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案件8670起,案值1.5亿元;共查处农资违法案件4.2 万件,案值3.1亿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逾11.5亿元;共查处 网络违法案件7746件。

国家版权局大力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继续开展互联网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联合多部门启动第十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4” 专项行动,针对网络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等重点领域以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等重点产品,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剑网2014”专项行动全年立案调查网络侵权案件440件,关闭侵权盗版网站750家。相继破获“DY161电影网”侵权案、“射手网”侵权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各地执法部门查办侵权盗版案件2600余件,收缴侵权盗版出版物1200 余万件,罚款3392万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80件,捣毁 盗版窝点188个。

国家版权局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巩固政府机关和中央企业三级以上企业、大中型金融机构软件正版化成果,建成中央和省级各单位软件正版化责任人数据库,推进78.88%的中央企业四级以下企业、71.56%的金融机构、75. 2%的新闻出版行业企业集团所属二级企业实现软件正版化。

文化部以整治互联网文化市场为重点,强化暗访抽查和案件督查督办,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先后组织20个暗访组,对16个省市 65个县区的1715家经营单位进行暗访抽查,重点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艺娱乐、出版物等市场监管。重点督办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举报淘宝网40家网店销售大量非法进口音像制品案。责成杭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与淘宝网密切合作,关停20家侵权网店,探索行政执法机关与电商平台合作打击侵权假冒新模式。部署第20、第21、第22批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活动查处工作,对北京卓易讯畅科技有限公司等39家手机游戏平台、北京华腾星艺科技有限公司等H家网络游戏运营单位、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等27家网络动漫经营单位或个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农业部联合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专项行动。全国共出动检查人员48.9万人次, 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主体50余万个(次),抽检种子样品1.3万余 份,查处种子案件6400多起,其中品种权侵权案件59起。没收种子279万千克、违法所得433万元,罚款2200万元,吊销许可证 31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115起,惩处犯罪嫌疑人34名。继续组织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监测工作,对山西、陕西、湖北等6省 (区)30个获证产品120个样品进行跟踪监测,全面验证获证产品质量安全和品质保持情况。

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印发《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林业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试点,重点打击侵犯、假冒观赏植物和经济林植物新品种权的违法行为。

海关总署严厉打击侵权商品进出口违法活动。将与消费者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侵权药品、食品、汽配等进出口商品列为重点打击对象,对重点航线和重点领域加强风险分析。开展为期半年的邮递快件渠道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重点执法,加强对在邮递快件渠道 “化整为零”、“蚂蚁搬家”式进出口侵权商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将 以非洲、美国、欧洲、中国香港、东南亚为目的国(地区)出口的服装、箱包、手表、化妆品、药品、食品、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 等商品,列为监管查验重点。重点执法行动期间,在邮递快件渠道查获侵权商品9421批次,涉及商品数量近8 670余万件。组织开展 “保护2014年世界杯足球赛知识产权的专项执法行动”,米取有效措施,构建海陆空立体保护网络。共拦截涉嫌侵犯2014年世界杯足球赛相关知识产权的货物近1500批,涉及商品150余万件。全国海关全年累计公开933件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

四、机制和能力建设

2014年,中国政府更加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各知识产权部门开拓思路,积极推动工作模式改革创新,完善保护制度和评价机制,优化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

国务院印发《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国发[2014] 6号),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督导检查机制。会同9个行政执法部门,出台案件公开实施细则,推动各地制订实施案件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省级公开网站272个。出台跨地区、跨部门重大案件协调督办工作规 则,与中央综治办会同成员单位对地方开展年度绩效考核。

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评价机制,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年度调查,深入了解社会各界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的评价,以及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诉求和期待。 着力提升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启动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培育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的通知》,梳理形成《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专业市场名录》,制定《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指南》,在全国选定65 家专业市场作为第一批培育对象,指导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推进专利保险工作,组织37个地区开展专利执行保险、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等保险业务,优化运营模式,简化理赔程序,加强对企业创新发展优势的服务保障,全年有798家企业投保专利保险,共提供风险保障金额1.34亿元。印发《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指导北京、江苏、浙江等地建立电商领域专利执法维权机制,支持电商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施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建立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机制、专利纠纷快速调解机制和区域执法办案协作调度机制;印发《专利侵权判定和假冒专利行为认定指南 (试行)》,提升全系统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落实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加快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维权援助机制,推动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建立快速维权中心工作规范;在部分维权中心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评价试点;完善全国专利执法办案报送系统,上线运行全国维权援助举报投诉案件电子报送系统。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并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完善商标审查机制、提高审查工作效率的意见》,改革商标注册审查机制。通过加强软硬件建设,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工作流程,不断优化商标注册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办事处窗口服务,提升商标对外咨询服务水平。2014年,商标注册大厅和商标局驻中关村办事处共受理各类申请17.5万余件,接待咨询8.8万余人次。加强中国商标网建设,启用新版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系统,及时更新商标注册申请指南,商标注册网上申请量快速增长。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境内网络交易监管工作协作,积极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增强网络交易监管合力。

国家版权局利用技术手段加强版权执法监管,组建版权重点监管工作小组,完成国家版权监管平台一期恢复运行及升级改造工作,继续推进监管平台二期工程建设;启动对重点影视作品的版权预警保护。组织191家网站共同签署“守正创新,拒绝盗版,净化网络环境”联合倡议。指导各地积极探索“规范网络转载”管理手段,推动形成“先授权、后传播”的合法网络版权传播秩序。 进一步完善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出台《关于贯彻落实 〈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对《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细化;充分发挥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协调职能,通过改进软件正版化审计、软件采购、资产管理和督促检查等措施,巩固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印发《关于做好企业软件正版化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建立企业软件正版化信息报送制度;完善新闻出版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信息化平台,提高新闻出版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信息报送工 作效率。

文化部建立部分地区网络文化市场执法联席会议机制,召集网络文化市场执法任务较重的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福建、四川等地区18个部门,专题研究网络文化市场执法重点、难点问题。指定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等7家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对网络执法管辖权、执法协作与执法队伍建设等题目进行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成果,指导网络执法工作。开展第七、第八批网络文化市场案件以案施训工作,确定16个网络文化市场案件牵头单位督办相关案件。

农业部进一步提高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准入门槛,完善分行业、分专业的独立评审方式和申报单位汇报答辩制度,提高登记评审工作质量。

国家林业局加强林业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库和共享平台建设,全面改版“中国林业知识产权网”,完善数据库全文检索系统,建立林业植物新品种和专利技术展示和对接平台。启动第三批20家全国林业知识产权试点,试点单位总数达到75家,实施“松韵”和 “华桉1号”等2个授权新品种及6项林业重点专利产业化推进项目。建立“木地板专利联盟”和“木地板专利池”,搭建林业专利 技术信息交流与合作平台,促进专利许可和应用,共同应对知识产权纷争。

海关总署就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进行专题研讨,初步形成《关于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规定》。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无纸化,2014年3月1日正式启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系统”,实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无纸化作业。

公安部积极推进“两法衔接”机制建设,指导各地公安机关主动加强与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交流,省市两级公安机关全面建立“两法衔接”配合机制。探索警企合作新模式,深入研究推进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与阿里巴巴等电商企业合作机制建设,探索建立电商数据协查快速通道、网络侵权线索研判查处等工作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和运行。在审判工作中注重发挥科学技术专家的作用,新聘10名两院院士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特邀科学技术 咨询专家。召开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 继续积极稳妥推进“三合一”改革试点工作。截至2014年底,全国具有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为87个、46个、46个 和45个;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达到164 个,具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为6个。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全面部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开展涉外定牌加工商标法律问题、信息网络传播权司法保护问题、互联网领域竞争问题、商业秘密、“三网融合”知识产权法律问题等专题调研,及时研究解决审判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依法裁判这类案件提供智力支持;开展首届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增强各级法院开展调研工作的积极性。

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两法衔接”工作指导,将“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工作规划》。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各地“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运行,省级平台建成22个,其中13个与中央平台对接。建立案件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深化检务公开。下发《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立统一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于2014年10月 1日正式上线运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鼓励各级检察机关成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专门办案机构,探索设立全国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人才库,进一步建立完 善专业化人才培养机制。

五、宣  传

2014年,各知识产权部门围绕重点工作,进一步丰富宣传方式和手段,开展多样化、常态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中央宣传部印发年度宣传方案,充分利用“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平台,及时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访谈。围绕“两节”、“两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法制宣传日、“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集中报道,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各成员单位开展多样化、常态化的宣传教育。依托主流媒体和各大网站、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开辟专版特刊,编播公益广告,组织新闻发布,解读政策措施,曝光重大案件,报道工作进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展现新面貌。

国家知识产权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为主线,以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为目标,探索改进宣传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全面展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成就。联合中央宣传部等24个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其间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开展活动50余项次,通过网络举行启动仪式,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开放日等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宣传周期间参与报道的各类新闻媒体达367家,自主播发消息965条,网络转发总量达数百万次。继续联合人民网建设“知识产 权频道”,并进行升级改版;联合中国日报出版“知识产权周刊”; 联合中国知识产权报出版“知识产权双语周刊”;与新浪微博合作开展知识产权公益广告片征集活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一步加大商标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5月1日施行新修改的《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召开新修改的《商标法》实施新闻发布会,举办2期在线访谈,解读《商标法实施条例》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回应社会关切。

国家版权局加强官方网站内容建设,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剑网 2014”专项行动及“版权宣传周”专栏被评为“2014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精品栏目奖”。开通国家版权局官方微信和微博,官方微博被评为“2014年最具影响力政务微博”前十名。重点针对“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和“第五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进行广泛宣传。先后通报3批“剑网2014”专项行动中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布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情况,制作“软件正版化在中国”专刊,编制《中国的软件正版化工作进程》白皮书。

农业部积极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相关宣传活动。编辑出版《中国授权农业植物新品种2013》和《中国授权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报告》;在第21届中国杨凌农高会期间,举办农业植物新品种专题展和信息发布会。在“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全面宣传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在《农民日报》上进行主题宣传;支持北京“延怀河谷葡萄”、四川“地理标志蜀中行”等各省(区、市)开展的宣传活动;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评价推荐工作,提高农产品地理标志社会认知度和品牌影响力。

国家林业局开展2014年全国林业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向公众普及和宣传林业知识产权知识,展示林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汇编出版《中国林业植物授权新品种 (2013)》、《2013中国林业知识产权年度报告》和《木∕竹重组材技术专利分析报告》。在主要网站登载或转载有关林业知识产权的报道300多篇,扩大林业知识产权的影响。

海关总署注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社会各界特别是进出口企业、报关企业、进出境旅客等群体的知识产权意识。以“4 •26” 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和“8·8”法制宣传日为契机,集中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宣传工作;通过公布年度“中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十佳案例”、发布年度《中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状况》、在线访谈等形式,引导企业树立“尊重知识产权”、“守法便利”的经营理念,着力提升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公安部坚持打击与宣传同部署、同推进,全力提升全社会“拒假、防假、打假”的积极氛围。依托新闻媒体组织集中宣传报道,先后两次会同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向国内外媒体介绍中国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进展情况及打击成效。利用警企协作机制引导社会舆论,邀请中国美国商会、中国欧盟商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等协会组织和 40余家外商企业代表,召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工作情况通报会”,介绍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工作,通报侦破的10起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典型案件情况,并通过10余家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最高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司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力度。积极开展 “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3年)》、《2013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十大创新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3)》,发行《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年鉴(2013)》,大力宣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增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理解和认同。

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知识产权相关宣传工作。积极参与“4•26” 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在《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开设专栏;;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3年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 和《2013年中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六、教育培训

2014年,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呈现新气象。

国家知识产权局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建设知识产权人才体系。继续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2014年全国知识产权人才工作要点》,稳步推进重点知识产权人才工程计划,在全国范围内选拔评选出127名第二批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120名第四批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工作的意见》、《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库与人才信息网络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全国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分类指导大纲》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14—2017年)》。新批复成立2家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和2家国家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举办各级各类知识产权培训班6000余期,培训人次达60多万。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共举办面授培训班118期,培训人员9583人次,知识产权远程教育人数突破31万人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举办《商标法实施条例》暨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标志保护培训班,支持各地开展新修改《商标法》的培训工作。继续加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培训和宣传力度,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举办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巡回研讨会,派员分赴青岛、郑州、盐城、成都等地组织多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培训,推动企业树立自主品牌意识。

国家版权局举办2期“版权相关热点问题媒体研修班”,组织100多家媒体对版权热点问题进行讨论。举办4期版权执法培训班,对31个省(区、市)各级版权执法部门478名人员进行培训。 举办2期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128家中央和国家机关 共189人,31个省(区、市)各部门共204人参加了培训;举办3 期针对国企、金融行业的企业正版化培训班。

农业部举办4期植物新品种保护培训班,对种子管理系统、科研教学、种子企业等200余家单位500多名人员进行培训。在海南 等地举办植物新品种测试技术和水稻、玉米新品种一致性测试培训班,培训DUS测试人员120余人次。举办2期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核查员暨品牌建设培训班,协助黑龙江、新疆、浙江、宁夏、山西等地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核查员培训,共培训人员近千人次。

国家林业局举办3期林业知识产权保护和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培训班,累计培训人员达300人。召开林业植物新品种测试工作会议、林业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座谈会、核桃遗传资源调查编目工作暨技术培训会议,强化林业植物新品种和遗传资源专业人才的培养。

海关总署面向海关执法人员、进出口企业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组织培训50余场,参加培训人员2000人次。

公安部先后开展5轮涉外联合培训。深化与国际刑警组织多领域合作,联合举办公安机关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培训班、打击假药犯罪专题培训班;协办打击假药犯罪“风暴行动”第五期总结会; 在中欧警务合作项目框架和中欧知识产权合作项目框架下,会同欧盟警方共同举办2期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培训班;会同欧盟举办知识产权执法培训班。

最高人民法院以国家法官学院知识产权培训课程为载体,开展对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法官的业务培训,培训法官近300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业务培训班,各省级检察院和部分地市级检察院业务骨干共计近百人得到培训。

七、国际合作

2014年,各知识产权部门积极参与国际事务,不断加强和拓展多(双)边关系,知识产权国际合作迈出新步伐。

国家知识产权局继续深化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各国和各地区知识产权机构的友好合作,不断拓展新的合作伙伴关系。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促成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北京设立中国办事处。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有关国家共签署29项双边合作协议、工作计划或会谈纪要;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举办“《专利合作条约》高级巡回研讨会”和“有效利用《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国际研讨会”。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框架下的各类会议。参加中美欧日韩五局合作第七次局长会议及第三届五局局长与产业界会议、第14次中日韩三局局长政策对话会议以及第二届中日韩三国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第三届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第五届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第二届中蒙俄知识产权联合研讨会等活动;与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柬埔寨、泰国、德国、英国、法国、加拿大、墨西哥、智利、新西兰、沙特阿拉伯、卡塔尔、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等国家或地区性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领域高层交流;与墨西哥无限期延长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新开拓与捷克和斯洛伐克等国家的双边合作关系,恢复与匈牙利知识产权局的合作关系。举办中美专利事务研讨会、第二届中英知识产权研讨会、首届中国瑞士产业界圆桌会、中俄知识产权研讨会、首届“中法团队合作创新奖”等相关活动。继续巩固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关系,多次举办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培训班。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继续开展一系列多边及双边交流合作活动,派员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的相关会议;作为正式成员参加中美日欧韩商标五方会谈;深化与美国、欧盟、英 国、法国、非洲知识产权组织、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中国的港澳台地区等国家或地区商标主管机关的交流合作,了解各方工作最新进展,对外宣传我国商标工作成就,并就《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改及实施情况等内容进行深入交流探讨。举办中欧商业秘密研讨会,对热点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国家版权局积极参与国际版权事务,妥善处理版权涉外关系。参与世界贸易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版权事务;完成世界贸易组织第五次对华贸易政策审议工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中国政府《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批准书;启动中国政府《关于为盲人、视障者和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马拉喀什条约》的批准工作;参与《保护广播组织条约》、《有关图书馆、档案馆和教育机构限制和例外国际文书》和《保护 民间文艺条约》等国际条约的磋商。与阿尔及利亚国家版权局签署《中阿版权交流合作备忘录》,首次建立与阿拉伯国家及非洲国家版权双边关系;与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联合制作版权广告宣传片;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合作,推动成功查办“上海王某等利用互联网销售侵权盗版ISO标准案”。

农业部积极参加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系列会议和国际活动,派员参加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理事会、咨询委员会、行政和法律委员会、技术委员会,大田技术工作组会、计算机工作组会、观赏植物技术工作组会等会议,出席2014年世界种子大会, 参加东亚论坛、海峡两岸品种保护与测试技术交流等活动。积极参与地理标志有关的国际谈判和合作研究,全程参与中欧、中美、中澳自贸区等地理标志及知识产权谈判对话,派员参加第十轮中欧地 理标志合作协定谈判,对中欧首批40个互认产品的英文技术文本进行校准完善,加快推进我国地理标志国际化合作进程。开展中欧农产品地理标志国际合作研究,跟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国际最新动态。

国家林业局认真履行《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积极参加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技术委员会第50次会议、理事会第31次 特别会议等相关会议。积极参与遗传资源相关履约工作,参加名古屋议定书政府间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参加森林遗传资源委员会政府间技术工作组第三次会议。多次参加“中韩自贸区协定”谈判会议,就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内容进行谈判;参与“中日韩自贸区协定”谈判。

海关总署加大国际合作力度,联合开展专项行动。中欧海关续签《中欧海关2014—2017年知识产权合作行动计划》。召开中欧海关知识产权工作组会议及风险管理专家组会议,研究2015年工作路线图。与俄罗斯海关举行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海关合作分委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与美国移民海关执法局联合开展保护美国橄榄球职业联赛有关商标的联合执法行动,行动期间,海关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累计232批次;与美国移民海关执法局就《中美海关刑事执法合作备忘录知识产权执法合作附录》内容进行多轮磋商。

公安部深化国际合作,以联合执法树国威。会同国际刑警组织联合开展打击侵权假冒犯罪“真实行动”,共破案1544起,抓获犯 罪嫌疑人2 2糾名,涉案总价值2.1亿元。鉴于中国公安机关在 “真实行动”中的突出战绩,国际刑警组织特别授予公安部经侦局 “最佳地区案例奖”。与各国执法机构良性互动,积极协助美国、 英国、日本、韩国等国来华调查取证、核查线索、缉捕逃犯,联合 美国开展打击假冒气囊案联合行动,联合英国打击跨国制售假冒注册商标标识案。美国商会全球知识产权中心专门授予公安部经侦局 “2014知识产权捍卫者奖”。

最髙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各类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活动。派员参加中欧知识产权对话、工作组会议、自由贸易区知识产权章节谈判,中瑞知识产权工作组会议,中美知识产权工作组会议等各类对外工作会议。接待日本、美国、欧盟、英国等高层代表团近百人来访。与世界法学家协会共同举办“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视野”国际研讨会,与华盛顿大学联合举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研讨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派员参加中瑞第七次知识产权工作组会议和中美知识产权工作组司局级会议、跨国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关于防止与协调知识产权犯罪”的执法考察、“中美知识产权立法及司法交流”、“中美知识产权海外交流”等会议和活动。认真听取外商意见,督办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反映的案件; 接待来访的美国专利商标局及大使馆知识产权官员等,向国际社会客观介绍中国检察机关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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