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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电子数据研究院揭牌成立,高卢麟博士出任院长

2015-07-31

2015年7月21-23日,2015(第十四届)中国互联网大会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召开。闭幕论坛上,中国互联网电子数据研究院揭牌成立。

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东权律师事务所董事长、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高卢麟博士出任研究院院长,并在成立仪式上致辞。

中国互联网电子数据研究院是 中国互联网协会从事互联网领域法律与政策研究的重要机构之一,暂设立二级分支机构三个——电子数据法律委员会、电子数据公证委员会、电子数据实践应用与技术委员会。研究院将立足于互联网电子数据法律政策研究前沿,通过课题研究、行业调查、技术支撑、会议组织 等 方式 开展互联网电子数据法律、政策、技术等方面的研究,为政府决策、司法审判、产业发展、行业自律等提供支撑。

中国互联网协会官方新闻:

http://www.isc.org.cn/zxzx/xhdt/listinfo-32422.html

高卢麟博士致辞全文:

(来源:http://news.yesky.com/58/81483058.shtml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下午好!非常高兴出席2015年中国互联网大会暨中国互联网电子数据研究院成立仪式。

下面由我简单地向大家介绍一下有关中国互联网数据研究院的相关情况。

当前,全球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核心的新一轮科学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 正在蓬勃发展。国际产业分工的格局不断地重塑,我国互联网产业的发展面临着新的巨大的挑战。在新形势下,国家努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大力推动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持续助力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加快培育外贸竞争优势等方面的一系列的重大战略措施。今年7月4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对外公布,“互联网+”再次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焦点。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以及全联网,新型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使传统的互联网结构和资源配置使用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互联网环境下的电子数据所承载的人身财产信息呈现爆炸式增加的趋势。

研究电子数据已经成为这个时代的最重要的技术特征之一。在司法领域,电子数据作为证据使用日益频繁,顺应时代的发展,最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都相继创立了电子数据这一新的证据类型。最高人民法院对电子类数据证据做出一些错误的界定,全国人大正在向社会各界征求《网络安全法(草案)的意见》,该草案对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加密等措施都予以了规定,规定更加凸现了电子数据规范性的重要意义,为适应这个新的形势的发展,中国互联网协会通过成立中国互联网电子数据院的决定。这个新的研究院将紧紧围绕依法治国的重要要求,积极推进互联网电子数据研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管理、平台搭建、合作交流等方面的优势,采取行政、技术、法律相结合的各种手段。号召和引导广大互联网企业不断地完善网络数据和技术的使用标准。促进电子数据公证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推动电子数据交换的诚信、安全和合法,规范虚拟社会,加强电子数据人才的培养,建立加强电子数据安全技术和知识产权保护技术的研究,净化网络空间,营造良性的虚拟生态环境,发挥电子数据在行业治理工作中的作用,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网络服务。

中国电子数据研究院的分工由我担任院长,日常工作由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卢卫作为常务副院长,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石现生)作为研究院的秘书长。研究院下设:1、电子数据发布工作组。2、电子数据公证工作组。3、电子数据实践应用与技术工作组。4、电子数据培训工作组。今天很荣幸地能够和在座的各位领导、来宾一起见证中国互联网电子数据研究院揭牌的重要时刻。

电子数据是在互联网时代面临的一个新课题,我们欢迎各部委、各省市及各有关互联网企业、学校、研究单位积极地参加和支持,献计献策,共同来搞好这项工作,我们期待中国互联网电子数据研究院在协会已有的资源基础上,在大家有力的支持和协助下,不断开拓,取得新的成绩。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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